应聘条件: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思想政治素质优秀。
2.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品行,师德表现优秀,关爱学生、为人师表。
3.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,含2024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。
4.应届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、研究生。
5.户口不限,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,应聘教师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。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持有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。
6.服从学校安排。
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1.受过刑事处罚、劳动教养、少年管教的。
2.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。
3.受过党(团)纪、政纪、校(院)纪、军纪处分的。
4.道德败坏,有不良行为,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。
5.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。